根据《厦门市平和商会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为促进商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提高工作效率,进一步增强商会领导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充分发挥各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成员的作用,打造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,树立良好的商会形象。特制定商会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人员工作制度。
一、履职轮值制度
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实行履职轮值制度,负责主持当日商会工作,处理商会事务, 节假日照常值班。
二、工作职责
(1)负责接待当天来访会员及客人,并代表商会处理当天商会事务。
(2)“谁接访,谁负责”,当日的问题要尽可能在当值日内解决,确实处理不完的,要办好交接手续。
(3)做好当天值班日志。
三、值班纪律
(1)值班副会长在值班日必须到商会办公室签到,安排好当日 各项工作。
(2)当值副会长对办公室的工作要求,要通过会长、秘书长提出,以免影响商会整体工作的安排。
(3)如有出差或其他急事不能值班的应提前向秘书长提出。由秘书长另作安排。
(4)值班时间
当值的副会长应九时前上班,16时后下班。如因工作需要,应提前或延时上下班。
四、会长联系会员制度
(1)全体会员以乡镇为单位分组,各组组长由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兼任,实行分组包干负责制,做好本组会员的联谊协作工作;
(2)各组组长对所联系会员企业每半年至少走访、交流一次,必要时可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,便于及时记录汇总;
(3)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会长办公会议反映会员的意见、需求,解决会员的困难,总结会员企业的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。
(4)及时了解掌握本组会员的信息情况,以商会名义安排慰问或庆贺,也可代表商会到场致意。
(6)有重要领导或贵宾来访,需要以商会名义接待的任务,应提前通报会长,制定相关的接待计划。
厦门市平和商会
2011年1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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